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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人民法院召开继承案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12-10 16:50:56





    12月10日下午2点,集贤县法院召开继承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审理继承案件工作情况。双鸭山日报社、集贤县广播电视台、集贤微言等媒体应邀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曲伟法官通报2018年以来审理继承案件工作情况,并对媒体关注问题进行解答。

    2018年1月1日至今,集贤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437件,其中继承纠纷案件96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3.94%,与去年的19件相比,继承纠纷案件数量增长了五倍。这96件继承案件现已全部审结,以调解方式结案86件,撤诉结案9件,判决方式结案仅1件;法定继承95件,遗嘱继承1件,遗嘱的形式为口头遗嘱;诉讼标的绝大多数为继承房产。

    法官提示:

    一、财产的权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应及时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有共有人,如夫妻共同共有或亲属间按份共有,应当及时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共有登记;

    二、尽早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妥善处理个人财产,避免身后纷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被继承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的分配将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才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而且遗嘱继承一般不需要经过复杂的诉讼程序。建议尽量采用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妥善处理个人财产,如采用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形式,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遗嘱,同时可采取视频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避免因遗嘱订立不规范而被认定无效。

    三、有些继承案件可以通过其他程序解决。现金和其他不需要登记的物品,在继承人或相关权利人之间直接分割就可以了,不必履行特别手续。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之间就继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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