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集贤县的王某为了开办粮食加工厂,向当地一家银行借款400万,并以名下一栋别墅及厂房做抵押。后期因为经营原因,加工厂资金出现了缺口,2015年7月份开始,王某多次出现逾期还贷的情况,银行将王某诉讼至集贤县人民法院。
集贤县某银行工作人员
随后在2015年12月份,我行向集贤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我们先申请强制拍卖。
拍卖抵押房产还款,做法的确可行,但根据评估,厂房价格远远高于王某贷款的金额,再加上银行有规定,不能接收超标的额的的抵押物,执行被迫停止。此后,银行多次向王某催缴贷款,但王某以粮食加工厂已经关闭,账面上没有流动资金为由,一直拖延还款。今年,这家银行再次向集贤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按照流程,执行局工作人员向王某下达了申报财产令,可王某却迟迟没动静,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7月13日,执行局工作人员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
执法现场
银行给我打电话,说你这边迟迟不能给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法院通过决定之后,对你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你别拘留我!你给我10天的时间,我把这个钱还上。)咱们到法院谈,把银行的人,我替你约来 !
听到要拘留,被执行人王某有些慌张,他提出拖延十天还款的请求,可法律不会给不按时履行应尽法律义务的王某,任何推脱的机会。
执法现场
咱们这个手续、措施得履行啊,不能说一直给你时间不履行啊!(你这么整,简直磕碜我一样嘛!)现在全国都打击拒执呢!(你就给我几天时间!)不是我给你时间,你现在就跟着上法院去就完事了,给我签个字!(你这么磕碜我一样,我不是不给钱,人家银行说了,这月末之前,给拿个三十万、四十万送去。)他说是这么说,他现在已经在跟我俩说这个事,说你根本就没有这个意向。
经过十分钟的沟通,王某在拘留决定书回执上签了字。银行希望通过这次执行,让被执行人王某还款四十万,可想一天凑齐四十万,对于厂房还没有脱手的王某来说,的确有些困难。通过执行人员协调,银行同意王某本次还款二十万,剩余欠款在在8月5日之前还清。
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经过法院沟通,银行做出让步,同意王某先期还款十万元。下午王某家属送来十万块钱,申请人也和被执行人签订了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王某在和执行局工作人员沟通时,提到最多的两个字就是磕碜,显然王某是个好面子的人,但百般推脱、拒不还款,却不是一个脸面人做的体面事。有些人试图逃避偿还债务,给他人的财产带来了损失,而有些案外人却鸠占鹊巢般的侵占执行标的,让申请人利益受损。7月18日,一场名为“清鸠行动”的集中执行行动,在大庆市两级法院内开启。目的就是为了打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和侵占执行标的的案外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