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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法院快速审结涉恶第二案

发布时间:2018-11-13 17:37:01






    11月13日上午,集贤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孔某、高某等3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此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18天时间。

    此次公开宣判,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集贤法院宣判的第二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全县8个乡镇、6个社区及174个村屯的书记和村委会主任200余人旁听了庭审。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庭审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的斗争决心,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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