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行动】集贤法院快速宣判涉恶首案
发布时间:2018-10-29 16:49:4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 10月29日上午8时30分,我院对被告人王某某等七人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七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双鸭山市尖山区、集贤县多次寻衅滋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案作为集贤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案,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在庭审结束后慰问一线办案法官。
今后,集贤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不断增强集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