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这是我们的工作证,现在依法对你的住所进行强制搜查,请你配合。 ” 2018年8月19日,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卢秉臣带领执行干警及法警共15人乘坐三辆警车来到被申请人朱某家中,向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朱某发出强制搜查令,对其住所进行突击搜查。
被执行人朱某、扬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欠债权人张某39万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朱某、扬某仍迟迟没有还款,债权人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反映,朱某有瞒报财产,隐匿财产的可能。集贤县人民法院院长于夫鑫遂决定签发搜查令,对朱某的住所进行搜查。
上午6时20分左右,执行人员到达被执行人朱某的住所,向朱某、扬某出示工作证件并宣读搜查令,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基层组织人员见证搜查全过程。
执行人员在朱某的办公室内搜查出购房合同一份、银行卡一张;在朱某卧室保险箱内搜查出登记在朱某名下的房屋产权证一册、银行卡一张、债权凭证若干。搜查完毕后,被执行人及现场见证人在搜查笔录上签字确认。
被执行人朱某对执行人员搜查出的合同及房产证载明的房产系其系其名下财产表示认可,对法院搜查过程没有异议。并表示同意以房抵债,偿还申请人债务。经执行人员工作,双方当事人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集贤法院执行局执行果断出击,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举措有利的震慑了被执行人,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