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院长在执行】带头办案•攻坚克难
发布时间:2018-07-24 15:24:05
7月24日上午,集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夫鑫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申请结案。后被执行人未如期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执行,鉴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行为反映强烈,本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并由于夫鑫院长承办该案。
在经过阅卷、研究、详细了解案情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上查询,约谈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沟通释法,被执行人表示,一定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及时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并于7月24日在法院给付申请执行人2.9万余元。
院长带头办理重大、典型执行案件,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落实领导办案制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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