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法警队的配合下,联合县公安局、公证处、社区等部门,组织36名干警强制执行了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李X、李XX与被执行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分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本院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将抵债房产腾让并交付房产钥匙,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现依法对集贤县福利镇的9处房产予以强制腾让交付。为确保案件得以顺利执行,集贤法院执行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邀请辖区公安局对围观群众进行疏导,最大程度降低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6月26日上午9时,集贤法院院长在指挥中心实时指挥,执行局长在执行现场指挥,依法对占用的房产实施强制清场,现场拉起警戒线,对锁门的房产请锁匠开锁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历时2个小时,对被执行人的财物进行了仔细清点、登记造册,并组织搬运工人将被执行人财物搬离了涉案房产,执法记录仪拍摄记录了腾退全过程。由于措施到位、配合得当,9处房产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此次强制搬迁行动的展开,为持续一个月的“榴月·春风化执”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今后,集贤法院将继续以高压态势打击“老赖”,用实际行动履行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