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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法院深入改革 合理配置审判权限

发布时间:2017-01-18 16:06:35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集贤县人民法院再推细化措施,合理配置审判权限,提高司法效率。院长于夫鑫同志将《黑龙江省审判人员权力清单》中载明的院长享有的部分审判管理权限委托副院长行使。其中包括减、免、缓收诉讼费,向上级法院请示变更案件管辖,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相关人员的回避,延长、中止审理期限,案件审判公开、文书上网、司法救助、案件审理程序的转换等。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每年都有大量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面对有限的司法资源,集贤法院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理念创新为引领,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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