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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二十年前旧案

发布时间:2017-01-03 14:58:55



    在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集贤法院执行局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将一起积压二十年之久的执行旧案成功执结,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1996年张某因侵权纠纷将某财政所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向集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被执行人不承认侵权事实,不认同法院判决,拒不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努力未果。案件历经20年仅给付7000元,其余款项未能执结。在清理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中,执行局局长卢秉臣将该案列为重点。因年头较长,人员变动,多名干警经手处理过此案,导致卷宗材料分散不齐,为采取强制措施增加了难度,通过对本案诉讼卷宗的调阅分析,找准矛盾焦点,确定了执行方案。执行局局长卢秉臣亲自与被执行人单位领导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了被执行人,同意在已付的7000元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付12000元,使案件有所突破。执行干警又做申请人工作,指出其在纠纷发生过程中的过错,同时告知如果不化解纠纷,对其不利后果。经过工作,申请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利息请求,收到12000元执行款后同意结案。一件20年积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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