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指导
作者:刘新荣 发布时间:2016-12-22 14:32:22
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当事人的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因此,起诉对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那么什么才是符合条件的起诉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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