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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日 集贤法院走上街头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15-12-16 12:42:56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集贤县人民法院抽调部分干警在政工科长秦广贤、执行局长卢秉臣的带领下,冒着严寒,走上街头,在家乐购超市门前设立普法宣传点,以“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为主题向群众宣传法律。

    上午9点,干警们开始拉起条幅,一边向来往群众发放《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资料,一边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遗产继承、家庭婚姻、民间借贷、故意伤害等具体法律问题,受到来往群众的热情赞扬,当天共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百余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国家通过设立宪法日,明确昭示了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人民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为推进法治集贤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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