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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法官员额制

中国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

发布时间:2015-07-27 11:52:0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法官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员额制关系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败,法官的职业化尤为迫切和必要。

    法官员额制是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石,又涉及广大法官和书记员乃至所有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法官员额制改革是一项需要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切中肯綮的智慧的重大举措。

    2012年9月,江阴法院推行以推动法官职业化为目标的“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N+N)”审判组合(以下简称审判组合)模式改革,为法官员额制的实现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并于2013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法官员额制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通过改革,江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进步,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较高评价。2013年以来,全院共获得“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等省级以上荣誉29项。2014年江阴法院在万人评议中上升了14个位次,排名上升到11名。通过改革,大大提升了江阴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的知名度和改革影响力,促进了与其他改革试点法院和兄弟法院的交流。

    但是在员额制的推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展望未来,法官员额制改革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是尽快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和惩戒规则,充分发挥其在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法官退出机制、加强对法官职业伦理行为监督等方面的独立作用;

    二是推进法院内部去行政化改革,适当减少院领导职数和审判业务庭,让更多的普通法官进入员额,让进入员额的法官主要从事办案;

    三是同时推进法官助理等配套制度改革,加强法官助理队伍建设,建立法官与法官助理的合理配比,提升法官的审判质效,实现法官员额制的最终改革目标。

    如今,广州、深圳、上海等地纷纷都成为了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领头羊,他们的实践将促进法官员额制的推行,全面深化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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