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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打工为避债,异地蹲守巧遇化执行

  发布时间:2014-11-14 10:34:10


    近日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将为规避执行躲藏在北京市顺义县天竺镇二十里堡两年的侯某找到,成功化解了一起沉积两年的执行案件。

    侯某欠某金融机构贷款本息人民币9.41万元,经集贤县人民法院判决后,侯某未自动履行。该金融机构于2012年8月23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侯某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只给付1万元然后不知去向,法院未查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该金融机构申请,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近期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得知侯某曾在北京市顺义县天竺镇二十里堡出现过,便派两名执行人员到出现地点查找。由于当地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大、管理比较混乱,执行人员从管理部门未获得有益线索。但执行人员并未轻易放弃,经多方查找得知侯某曾在某物流公司打工,该公司多数打工人员在某公寓居住。执行人员立即前往该物流公司,经工作人员配合到某公寓查找,侯某并未在公寓居住,此线索亦中断。正当执行人员站在某公寓门口研究下一步执行方案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落入执行人员眼中,此人正是侯某,执行人员将其叫住,侯某惊讶地望着执行人员自言自语的说:“这也能找到啊,看来真是无路可逃啊!”。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侯某认识到规避执行的行为是错误的,并打电话让亲属向申请人支付了部分款项,对剩余款项作出了还款计划,申请人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通过该案,侯某所在村拖欠贷款的农户纷纷到银行清偿债务或制定还款计划,他们说:“连侯某躲得那么远都把拖欠贷款执行了,躲是没用了!”。此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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