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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12-30 17:03:13


12月4日,县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全年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经验和主要做法,并通报2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通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县融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本次发布会。

2024年,县人民法院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通力协作,协同作战,建立联合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定期会商拒执犯罪案件的数量、进展程度、案件特点及存在的困难等情况,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人员高度重视收集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等拒执犯罪线索。对县人民法院移交的涉嫌拒执犯罪线索,在法院难于获取犯罪证据时,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依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协助法院执行人员固定拒执犯罪证据,让涉嫌拒执犯罪的嫌疑人无处“藏身”。年初以来,县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犯罪线索11件、12人,侦查立案并经一审宣判3件、4人。

案例1  隐匿财产拒不执行被追刑责

2019年11月,法院判决徐某、赵某归还王某借款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赵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徐某、赵某仅有一套房产长期对外出租,租金均被以现金形式或存入他人银行卡方式隐匿,导致案件迟迟无法执行。

徐某、赵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县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侦办。二人被立案侦查后,为减轻刑事处罚,主动到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义务,一次性支付王某各项执行款项15万元。最终,徐某、赵某分别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2 用查封房产转偿他人被抓现行

全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全某欠款5万元。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李某不予理睬,拒不报告财产,法院依法查封了李某的房产。

后执行人员发现,李某通过房屋买卖协议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他人,立即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立案侦查,当日李某主动将5万元本金及相关执行款项归还全某。2024年3月,李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打击拒执犯罪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社会风尚的重要手段。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公检法合力,着力打击拒执犯罪,提升执行威慑力和司法公信力,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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