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窗口,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承担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双鸭山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庭风采”专栏,集中展示双鸭山法院各人民法庭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事迹与风采。本期,一起走进集贤县人民法院升昌人民法庭。
“守正”+“创新” 牢牢把握人民脉搏
升昌法庭全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阡陌乡土中,用脚步丈量距离,时空流转中,用温情打破桎梏。
某案件当事人崔某年纪较大,耳背且腿脚不便,通过电话沟通不畅。法庭工作人员了解到崔某家距离法庭较远,经研判决定上门送达诉讼材料,并将庭审设在其家中。庭审中,考虑到崔某得的文化水平及听力状况,法官放大音量,放慢语速,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同时,注重双方情绪变化,疏导双方情绪,引导双方更加理性表达自身想法,案件圆满化解。一个个贴心的小细节,向当事人传递司法温暖。
“主动”+“联合” 积极构建解纷格局
升昌法庭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2023年以来,多次与辖区相关单位进行会商,分析纠纷隐患风险等。
2024年,升昌法庭与镇政府、镇司法所、综治中心、派出所联合调解成功一起职工去世补偿款及丧葬费分割纠纷,与司法所联合诉前调解成功一起村委会借贷案件。升昌法庭推行全流程调解模式,即“诉前+立案后+开庭时+判决前”的调解模式,诉前调解共成功40余件。
“普法”+“宣传” 发挥“法律七进”作用
升昌法庭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载体,提升普法实效,通过普法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和释法说理、类案示范等模式,树立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有力推进了法治集贤、平安集贤建设。
“暖心”+“有为” 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升昌法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工作方式,站在群众角度解决问题,延伸司法职能。某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升昌法庭圆满解决问题的同时,避免了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一个餐饮服务合同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成功减轻当事人诉累,有效减少生硬判决可能产生的执行、上诉等衍生案件,该民间借贷案件被《中国长安网》刊登报道。
理想信念之火不难点燃,难在点燃后一直保持温暖、光明的状态。士恒其德,拳拳服膺而弗失之。在基层处理民商事纠纷的时间里,升昌法庭的干警们从未因前路难行而退缩,虽偶有被当事人不理解的失落,但他们始终保持着内心温暖、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