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自去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及市中院关于人民陪审工作会议的精神,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改善人民陪审员结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院党组专门开会讨论,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倍增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通过集思广益,专人专职,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为提前完成任务打下基础。
我院原有人民陪审员12人,根据“倍增计划”要求,2013年至2014年人民陪审员倍增任务数为48人。根据实际情况,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的增选工作方案》,决定分为两阶段开展选任工作,在2013年底之前完成一半增选任务,2014年10月之前完成全部增选任务。经与县人大积极沟通,得到了县人大的大力支持,集贤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同意任命马晨曦等48名同志为集贤人民法院陪审员,至此我院人民陪审员通过两次任命,已由原来的12名增至60名,“倍增计划”提前圆满完成。
在增选人民陪审员时,本着数量倍增、结构优化、分布合理、严格选任条件的原则,突出基层群众的主体地位,着重选拔政治品质好、群众威望高、能力素质强、善做群众工作、热爱陪审事业、勤政务实又注重选任热心法院工作、有时间保障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既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又保证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做到职业、性别、民族和年龄梯次结构分布合理,文化水平、生活阅历及社会经验能够适应陪审工作需要。
集贤县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