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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和为贵】机动车事故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0-20 09:21:06


一分钱都不用花也能“打官司”?“坐下来唠唠嗑”就能化解纠纷?真的有这样的事吗?近日,集贤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田某通过微信转账给付赵某赔偿款,在欢声笑语中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尘埃落定。

事故发生纠纷起

2023年7月25日,田某驾驶雪佛兰牌小型轿车在右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与赵某驾驶的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田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故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田某承担责任。

诉前调解使双方由愤怒僵持到握手言和

集贤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查后认为,该案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可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派驻院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张国臣核实情况后,认真梳理案情,制定调解方案,为避免双方见面剑拔弩张,矛盾升级,决定先把赵某约到法院诉前调解室。赵某当时情绪非常激动,因为他是从山东开车来看望母亲的,两车发生碰撞的时候母亲也在车里,把老人吓坏了,而且田某的车辆只有交强险,修车共花费5000元左右,都是赵某垫付的,交强险只赔付赵某2000元。剩下3000元维修车辆的费用,田某当时答应赔偿给赵某,后来赵某多次打电话,田某都拒接电话,赵某因此非常气愤。诉前调解员与赵某耐心沟通劝导,慢慢消除了赵某对立情绪,案件调解出现一线转机。

调解员又单独约田某来到法院诉前调解室,田某表示,“我不是不赔,对方的车辆修复费用已由保险公司赔付,而且经过我去修车店调查,其中一侧车门其实没必要更换,我认为修车费偏高了。”调解员见此情形,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向当事人解释各项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从“情”字入手对赵某进行耐心疏导。同时引用同类型案例,告知利弊,经过耐心劝解,田某愿意和赵某见面谈一谈赔偿事宜,案件调解有了质的飞跃。

调解员趁热打铁,将赵某和田某一起约到法院诉前调解室,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劝说赵某在合理范围内主张权益,退一步海阔天空,也告知田某应当履行的赔偿义务。经过多轮调解和反复沟通协商,双方都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即签订调解协议,由田某赔偿赵某车辆损失2000元。

“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不用开庭,不用花诉讼费还省了律师费,诉前调解纠纷真不错,非常感谢法院贴心的司法服务!”赵某对法院工作点赞,田某也说:“虽然我掏钱赔偿了,但我心服口服,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让我感动。”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诉源治理,集贤县法院将继续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不断规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用心用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巩固和深化诉源治理成果,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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