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审判人员业务能力与水平,深入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集贤法院举办业务大讲堂活动。6月1日,第三期大讲堂正式开讲,本期讲座分别由李月菊、曲虹波两位法官担任主讲,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参加此次讲堂。
集贤法院举办审判业务大讲堂是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大讲堂形式集中开展审判实务、法学理论讲解辅导。指导干警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李月菊以《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适用情形》为题深入讲解了一般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主讲人李月菊,原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从事审执工作近20年,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行、审判工作经验。)
曲虹波以《一站式建设部分考评指标工作要求》为题,全面解读了上级法院关于法院一站式建设的最新要求,提出了提升审执质效的具体方法。(主讲人曲虹波,集贤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长期从事审判一线工作,对一站式多元解纷诉和讼服务体系建设有深入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