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邻居家跑水,把我家房子给泡了,我刚装修完的房子,这叫什么事!我找楼上协商,你猜他说啥?他说不管,爱咋咋地”你赶紧给我立案,我要起诉他!
4月25日,一大早,许某火冒三丈地来到了集贤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由于愤怒过度,浑身颤抖着痛诉家里遇到的烦心事儿,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安抚下,过了一会儿,才变得平心静气。那到底是什么事把许某气成这样呢?
原来,家住集贤县福利镇同福麦业小区的业主许某,就因楼上无人居住管道跑水把自己刚装修的房子泡了,谁遇到这种事都够闹心上火的。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1月18日早上5点多钟,住在402室的许某家开始“下雨”,天棚顶呈现出多条渗水带,卧室、卫生间、厨房及客厅全都“小雨淅沥沥”,卧室棚顶一条黄色水渍格外刺眼,灯具附近的墙体也被泡得起了皮,沙发、鞋柜都有不同程度地受损,总而言之,家里被泡得一塌糊涂,乱七八糟。新装修的房子变成这个模样,许某心疼不已,粗略估计损失至少8 000元。许某打电话找楼上的邻居502室业主郭某协商,郭某态度强硬只愿意赔偿1 000元,双方言辞激烈,协商未果,许某一气之下将郭某诉至法院。
集贤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事情经过后,考虑到邻里关系对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性,为和睦邻里、共建和谐家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此案委派给集贤县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张国臣进行诉前调解。
张国臣了解详细案情后,立即联系502室的业主郭某,郭某对于自家水淹楼下这一事实是认可的,只是对于8 000元的索赔数额有很大异议。针对此情况,张国臣首先到现场进行勘查,之后连续数天泡在家装市场了解各种装修材料的价格及人工费。做足功课后再就赔偿问题与双方当事人讲事实摆道理:许某你主张的8 000元赔偿,并没有充分的依据,根据我了解的市场行情来看,恢复原状用不了这么多钱。郭某你家跑水把楼下淹了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许某起诉通过鉴定来确定损失数额,你必然除赔偿损失外还要额外再支付一笔鉴定费,劳民又伤财。你们双方楼上楼下邻居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遇到事就真的不能协商解决吗?既然已经造成了损失,大家各退一步,这事也就解决了。俗话说人情留一线,日后好见面。
经过张国臣多次调解引导双方反复协商,楼下的许某做出了很大的让步,从最初主张的8 000元减到了2 500元。而身在外地的郭某经过张国臣多次电话和微信沟通,最终同意了2 500元的赔偿。并在达成协议的当天,通过手机微信转账2 500元给许某。
至此双方的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但是调解工作并没有完结,人民调解员张国臣又于6月10日驱车到许某家做上门回访,查看房子修复的进展,并与身处外地的郭某进行视频连线,双方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一件由于跑水引发的纠纷在欢声笑语中落下了帷幕。
我们常说好乡邻胜过亲,能相处几个好邻居,是我们生活中的福气。诉前调解让一场邻里纠纷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纠纷圆满解决,既没有让当事人花一分钱,又达到法理效果与情理效果的统一,这就是诉前调解的最大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