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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法院】线上调解化矛盾 足不出户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0-03-30 16:33:30




    近日,集贤法院指导特邀人民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模式,“隔空”调解成功一起民事纠纷。

    案情是这样的,2016年3月8日至2018年10月17日期间,孙某从王某处分9次借款人民币33 000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到期后,孙某未按约还款,王某催促多次未果,又适逢疫情双方天各一方,无法见面,催款越发难了。王某为此拨打集贤法院诉讼小秘书4912368咨询解决的方法。“诉讼小秘书”认真听取案情后,认为此案案情简单且争议标的不大,双方有调解的可能。征得王某同意后,“诉讼小秘书”通过电话与孙某进行反复沟通,讲解法律,宣传诉前调解的优势,经过一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双方终于同意协商解决此纠纷。

    3月18日清晨,王某与孙某在“诉讼小秘书”的指导下,搜索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实名注册后,双双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申请诉前调解,并选定人民调解员孙楠。

    8时57分,特邀人民调解员孙楠启动远程在线调解。在近3个小时的视频调解中,双方经过举证、质证,充分交换了各自意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平台自动生成调解协议,申请人远程通过微信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予以确认。

    之后,为保证调解协议的履行,双方又共同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申请司法确认。该申请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转到法院立案系统后,立案法官经过审查,当即作出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至此,一起争议多年的民事纠纷落下了帷幕。整个在线调解过程信号流畅,声音清晰,可保存、可查阅整个调解过程录像。

    申请人在调解结束后感慨说:没有想到会这么方便,互联网调解不仅解决了我们的纠纷,还给我省下了大量的时间和费用。当事人在系统评价中给予5星好评,对这次调解十分满意。

    疫情当前,传统的现场调解做法显然已不适用。为了不让疫情阻却公平正义的脚步,我们借助司法科技力量,引导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网络平台开展诉前调解,节约了审判资源,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实现的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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